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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大连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发表时间:2010/7/15 9:39:1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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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辽宁大连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团市委决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大连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大连地区普通高校2010届毕业生。

(二)招募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招募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招募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募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学招募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和待遇保障

(一)招募人数和服务岗位

2010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00人。其中,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54人,到乡镇中小学工作62人,到乡镇农科站所工作18人,到村委会工作166人。具体岗位见《2010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

(二)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三)待遇保障

1、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

2、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服务期限视同工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4、代偿助学贷款。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7日0:00至6月12日24:00期间登陆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点击“三支一扶”考试,进行报名。

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区市县)的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4、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3日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双向选择协议书》或《推荐表》)及网上下载已填报并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毕业生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22日至25日期间,登陆大连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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