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2年。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数量
计划招募14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教300名,支农300名(包括设施农业和100名信息科技特派员),支医200名(包括计划生育100名),扶贫350名(包括扶残助残100名),进社区250名(包括进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招募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招募对象
2007年-200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招募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品学兼优和贫困家庭毕业生。
不再招募2008年以前已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招募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原则上以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专业为主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募程序及时间
(一)组织报名。7月20日-8月10日,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发布的招募条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到原(或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报名,填报统一制定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报名登记表》。当地人事劳动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复审。
(二)选拔确认。8月10日-8月30日,各市对报名人员复审确认后,在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进行考试录取(对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适当加分)。考试内容为毕业生应掌握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时间统一为8月 22日(星期六)。
拟确定招募的人员由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在本市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会同相关部门审定被招募人员后,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布。
(三)报到上岗。9月初,被确定的大学生持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的《2009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派遣通知书》到各县(区)人事劳动局报到,各县(区)人事劳动局会同业务部门将被派遣的毕业生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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