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核心精讲5

发表时间:2014/3/18 13:35: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帮助考生全面的学习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小编特意为大家准备了2014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相关重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代理;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简述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案: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代理终止情况包括: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编辑推荐:

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核心精讲

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重点辅导二

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重点辅导

更多关注:设备监理师考试报考条件 设备监理师成绩查询 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

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证书领取

2014设备监理工程师零基础通关网络培训

(责任编辑:wrr)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