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为9月6、7日。为帮助考生全面的学习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4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新黄皮书
1、工程师的权力和职责
<1>工程师可以行使的权力
①合同规定的 ②隐含的必然属于工程师的权力
<2>工程师不可以行使的权力
①修改合同
②解除任何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义务或职责
③专用条件中阐明的雇主限制的权力
<3>工程师行动的效力
①应认为代表雇主执行(不是独立的第三方,但行动要公正)
②工程师和工程师助手作出的行动具有相同效力
③工程师的行动不应使承包商免责
④工程师向双方发出的关于商定或确定的通知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
2、工程师对承包商的预防性监督与控制
<1>承包商代表(项目经理)的任命、撤换、暂离现场都应取得工程师同意,
<2>对分包行为:
① 承包商建议的分包应事先取得工程师同意,两类分包商除外:
a、材料供应商 b在合同中指明的分包商
②分包商的开工日期应通知工程师(提前28天)
③分包商违约追究承包商责任(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④反对指定分包商时应通知工程师认可
<3>承包商设备进入现场后要移出现场,应经工程师同意
<4>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每月一次提交进展报告(一式六份)
3、工程师对承包商设计义务的监控
<1>审核和或批准承包商文件
<2>审核不符合,由承包商自费修正后,重新提交审核
<3>根据需要可指示承包商立即编制进一步文件
<4>对承包商提供的竣工图审核
4、工程师对承包商质量义务的监控
<1>检验
l 在生产加工和实施期间对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检验、测量和试验;
l 审查制造和加工进度;
l 对隐蔽工程检查、试验、测量或检验;
<2>试验
l 与承包商商定对生产设备、材料和工程其他部分作规定的试验;
l 工程师可以改变试验细节或指示作附加试验;
l 承包商应提供试验报告。
<3>拒收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
<4>竣工试验——三个顺序(启动前、启动、试运行试验)
l 证实竣工试验报告和结果
l 监督延误的试验(应通知承包商在21天内进行)
l 试验未通过时要求重新试验——重复试验——拒收
让步接收(减价)
l 工程师颁发接收证书
正常接收(接受申请 28天内 处理申请)
<5> 颁发履约证书——
竣工试验通过并颁发了接收证书后,相应缺陷通知期保修期届满后
l 确认——全部或部分工程缺陷责任期已终止
l 颁发履约证书可证实承包商义务已基本完成(但合同尚未结束,即仍有效,可能还有一些其他义务)。
l 被视为对工程的认可。
5、工程师对工期的监控
<1>通知开工日期(至少提前7天)
<2>接收并审核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收到开工期通知28天内)
<3>指示暂时停工、持续的暂时停工
<4>复工令
<5>延长工期(原因、处理)
<6>误期索赔(原因、处理)
6、支付管理
(1)期中支付程序(申请、颁发付款证书、支付)
(2)工程师颁发期中付款证书的要求:(收到申请后28天内处理、审核(同意、不同意、理由)、发业主、承包商)
(3)工程师颁发最终付款证书的要求:(收到履约证书56天内报最终报表→工程师商定(28天内)颁发证书,发送雇主(56天内支付))
7、争端解决
<1>DAB(调解组织、组成规定)
同意→执行
<2>决定程序:书面报告 84天内 作决定
不同意→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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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