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相关知识点,本文将针对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并在此预祝您考试顺利!
4.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三种形式(P6)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P7)
●追认权和拒绝权(由被代理人决定。追认有效;拒绝无效,由行为人负责)
●催告权和撤消权(由第三人决定。一是要求被代理人追认(催告);二是通知撤消)。民事责任 (催告后被追认,有效;催告后拒绝,无效,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三人知道的,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表见代理(视为有效代理)
☆五.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的制度)P15-17
种类:普通(2年),特殊(1年、4年、20年)
○四.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1)物权的种类(自物权、他物权)
(2)自物权(所有权)种类: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所有权取得的途径
● 原始取得
● 继受取得
(4)他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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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