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为9月6、7日。为帮助考生全面的学习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4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2、设备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 属买卖合同,受《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规范
特点:转移所有权、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2.1供货方(出卖人)义务—— 违约责任
① 如约交付(质量、时间、地点、方式、包装、检验期限等)
● 违约时按违约责任的约定办。
● 交付的质量、期限、地点、方式、费用承担、包装、检验期限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怎么办?按合同法61、62条
② 权利瑕疵担保(所有权凭证、证明无其他人的权利)
③ 质量瑕疵担保(验收条款:依据、检验期限、异议处理)
④ 运输责任担保(包装、地点发错)
2.2采购方(买受人)义务——违约责任
①及时检验(按约定的期间或合理期间)
②异议通知(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
③按约接收
④支付价款(拒付货款的原因:数量少、质量不符要求的部分、数量多的部分)
2.3设备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按《合同法》买卖合同规定:(注意实务题)占有风险制、违约风险制
见书P80~81 ·买受人承担的规定(法143,144,145,146)
·出卖人承担的规定(法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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