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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要点解析3

发表时间:2014/1/13 14:31: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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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为9月6、7日。为帮助考生全面的学习2014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教材,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4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合同法律

1.《合同法》中的合同指的是债权合同(债权债务关系)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合同的形式和方式

4.要约是法律行为(P23),其法律后果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生效(到达)

(2).撤回(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

(3).撤销(到达之后,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但二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4).失效(四种情形)

5.承诺是法律行为(P24-26).有效的承诺应满足三个条件(法律特征)

(1) 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双方都是特定的)

(2)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指实质性内容)

(3) 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6.承诺的方式:通知、行为

7.承诺的法律后果

(1) .生效(到达)

(2) .撤回(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

(3) .撤销(不可以)

(4) .超期的承诺: ①要约人承认 有效

②要约人不承认或不通知对方 无效,(但可视为新要约)

(5).迟延的承诺(外界原因造成):

①要约人承认 有效

②要约人不承认 无效

(6).承诺的内容有实质性变更——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

有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8.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缔约过失有四种法定原因(P30法43、42)

(20.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

① 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在合同成立后)

② 承担的是非合同责任(合同前责任)

③责任承担的方式是赔偿损失

9.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规定(P26-30)

9.1合同成立时生效和附条件生效

9.2合同成立后有四种情况(有效、无效、可撤消、效力待定)

9.3无效合同

法定原因(法52,P27)五种

10.可变更可撤销合同(P28)

法定原因(法54).三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背真实真思)

l 指的都是合同订立时发生的,而不是合同履行时发生的。

l 撤销权时效1年(请求变更或撤消两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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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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