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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知识点28

发表时间:2012/9/11 10:28: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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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相关知识点,本文将针对设备监理师考试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并在此预祝您考试顺利!

中标

18、《招标投标法》对确定中标人后,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哪些规定?(P59~60)

〈1〉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招法45)

〈2〉双方受中标通知书约束。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法45)

招标人不能改变中标结果

中标人不能放弃中标项目

否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3〉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法46)。签订合同后应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15天内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报告(招法47)

〈5〉中标人不得转让或肢解后转让中标项目。但如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招法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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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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