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第十一章第三节:基金会管理法规与政策

发表时间:2018/1/17 10:07: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基金会的治理结构[熟悉]

(一)理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1.理事会的组成

(1)理事数量:5-25人。

(2)任期:由章程定,每届不超过5年,可连选可以连任。

(3)限制: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未担任专职的理事不得领取报酬。

领取报酬理事数量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4)任职:理(副)事长、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5)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2.理事会的职责

(1)性质: 决策机构。

(2)会议:每年至少开2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

(3)下列重要事项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有效:

1)章程的修改;

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限制:

(1)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

(2)理事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

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监事及其职责

(1)任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2)回避: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4)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交易行为

职责:

(1)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2)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3)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责任编辑:gnn)

5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英才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1680起

        初级 中级

        750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880起

        初级 中级

        753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精研课程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须学

        1280起

        初级 中级

        65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