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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复习:竞争法

发表时间:2013/12/4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1.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的情形;纵向垄断协议的情形;垄断协议的豁免;垄断协议的国家司法考试责任。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与推定。

3.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的情形;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与审查;经营者集中的豁免申报。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方式与国家司法考试责任。

5.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情形

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的联合。(国家司法考试网)

6.限制竞争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限制竞争行为的情形与行为要件。

7.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掌握以下三种: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低价倾销行为的除外情形。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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