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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要求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

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规定国企重大事项须由领导集体决定。这是首次以

中央文件形式,要求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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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重一大”是指关于企业发展战略、产权转移和资产调整等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金额资金运作事项。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再次明确了“

三重一大”所指,还具体指出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意见》要求,组

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

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另外,该意见还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

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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