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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加分习题28

发表时间:2014/5/22 15:19: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民法》考点习题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1.我国合同法对于要约的撤销时间有何限制?

2.在几种情形下要约不可撤销?分别是哪几种情形?

3.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的效力有何影响?

4.甲对乙发出一要约,被丙看到,丙以自己的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于要约规定期限内到达甲,甲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承诺可不可以以通知以外的其他方式作出?  

参考答案:

1.我国合同法对于要约的撤销时间有何限制?(P308)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在几种情形下要约不可撤销?分别是哪几种情形?(P308)三种。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的效力有何影响?(P309)要约失效

4.甲对乙发出一要约,被丙看到,丙以自己的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于要约规定期限内到达甲,甲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P309)否。因为承诺人丙不是受要约人

5.承诺可不可以以通知以外的其他方式作出?(P309)依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者,可以以行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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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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