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五年的司法考试中,本部分的分值约为15分。本部分的重点在于对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的考查。在2010年和2012年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对涉外法律适用问题做了更详细的规定,为此考生在加强对新法规学习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本部分的其他基本制度和教材内容的学习。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国际私法部分的大纲以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
补充说明:
2011年、2012年的大纲中新增的考点中,部分在考试中未涉及,这些对于今年的司法考试仍有重要的考查价值,故对此类考点进行列举,望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仍予以重视。
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
中国关于定性的规定;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中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代理的法律适用;信托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夫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第七节知识产权整节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法律法规增删、修订说明】
新增法律法规1件,修订法律法规1件,删除法律法规1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2012年2月3日修订并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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