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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法条变点56

发表时间:2014/1/21 14:18: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刑法》考点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要点】

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对本条文第三款作了修改,原有条文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修改后的法条明确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也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

2.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与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分别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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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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