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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考商法考点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发表时间:2013/12/4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是商法中的重要考点,商法在司法考试的考题中多以选择题形式出现,在司法考试中占到35分左右的分值。本文中,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考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出资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此处为实缴而非认缴)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
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个人财产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

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预祝广大司法考试考生顺利通过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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