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一个内容庞杂的部门法体系,它所包含的众多法律文件之间虽然共同点不多,但都属于理论要求不高,主要依赖法条的浅层次知识点。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中,经济法部分单选题占5分、多选题占24分、不定项选择题占6分,共35分。
国家司法考试中,经济法的考查内容包括:《劳动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承包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会计法》和《审计法》。其中《劳动法》和“土地法”作为一贯的重点分数较多,其他的单行法地位相当。经济法部分理论性弱,绝大多数就是法条题,因此,在复习时最简洁的方法就是反复阅读法律条文。在复习时也不能忽视各单行法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在2007年成为了考核对象。
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提醒广大司法考试考生,经济法的复习应以法条为主,以教材和习题为辅就是复习的基本方向,集中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牢牢掌握必考考点才是上策,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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