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7日表示,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法官遴选程序,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建立起适应审判工作要求和符合中国法官职业特点的遴选机制。
肖扬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7日下午召开的选调法官座谈会上提出上述要求的。他指出,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法律人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上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是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自1995年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02年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命题以来,全国法院不断拓宽法官的来源和渠道,努力改善法官队伍的人员结构。
统计显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从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选调干部127人,从相关科研院所、法学院校和律师事务所先后引进知名法学教授、副教授及优秀律师等22人,并从大专院校招录了法学博士、博士后70余人。
最高人民法院率先进行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举措,对全国法院系统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许多法院开始探索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法官,尝试从法律院校的学者和优秀律师等高层次法律人才中选拔法官,法学专家到地方各级法院挂职或任职的也逐年增多,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肖扬指出,通过法官逐级选任,能够有效保证具有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在更高的审级和更大的范围发挥作用,同时也能够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裁判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使法院裁判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而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来法院工作之后,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优势,解决审判领域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新出现的前瞻性或关键性问题,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肖扬强调,今后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法官遴选工作力度:一是实行法官定额制度,根据人民法院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案件数量、保障条件等因素,研究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员额比例方案,并逐步落实。二是严格法官准入程序,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补充法官人选,必须严格“两考一培训”制度,即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考核,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被录用的人员在被任命法官职务前,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任命为法官。三是逐步规范选任工作,加强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行法官统一招录并统一分配到基层法院任职的制度,加大选任工作力度,解决基层法官断层问题。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