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根据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说明如下: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通过本年度、下一考试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下一考试年度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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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