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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因素推动司法考试热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10年来,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司法考试逐渐升温,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法学专业毕业生不断增多,而司法考试是其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法官、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这些职业是神圣高尚的,从事法官、检察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律师对维护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其地位和收入都相对较高,当律师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

二是司法考试本身的魅力所致。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代国家组织的国家级考试,具有权威性。10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司法考试非常公平公正,考试的内容越来越规范,广大民众对司法考试高度认可。

三是政策调整,对中西部地区采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分录取政策,允许港澳台居民以及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报名参考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报名人数。

四是当前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深入人心,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司法考试升温。

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将第一时间发布最新司法考试信息,欢迎关注,预祝广大司法考试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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