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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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轿车的副驾驶员座位上有一拎包时,安徽青年姚庆忠顿起歹念。他以搭车为借口,骗得驾驶员摇下车窗,夺包而逃。4月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姚庆忠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988年10月出生于安徽六安的青年姚庆忠在上海打工。为牟取不义之财,他经常于深夜闲荡于车站码头,寻机下手。去年12月27日凌晨3许,他来到闵行区七宝镇七宝商城停车场,见一辆轿车停在沪松公路出口处准备离去,便急忙赶上去。见副驾驶座位上有一拎包,便在窗户上敲了几下:“喂!我要搭车去松江,能多给钱。”车主见有人招呼搭车,本能地摇下副驾驶座边上的车窗,欲谈谈价钱赚点外快。不料,正当车窗摇下大半时,姚庆忠乘驾驶员毫无准备之时,“神速”地夺包而逃。姚庆忠在逃跑途中,急忙从包内拿出钱款放入自己的衣兜,并将拎包丢弃。不多时,他就被扭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姚庆忠衣兜内缴获赃款1.01万元。
案发后,缴获的赃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张某。
法院认为,姚庆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