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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加分习题33

发表时间:2014/5/22 15:25: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民法》考点习题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1.保证合同中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2.对保证期间的约定如果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3.保证合同的约定中含保证责任直至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类似内容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4.保证期间从何时起算?

5.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与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关系?

参考答案:

1.保证合同中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如何确定?(P168)推定为六个月

2.对保证期间的约定如果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P168)等于无约定,推定为六个月

3.保证合同的约定中含保证责任直至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类似内容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P168)视为约定不明,推定为两年

4.保证期间从何时起算?(P168)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与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关系?(P169)1、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之中断,但连带保证债务不随之中断2、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均随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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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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