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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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一男子怀疑女友移情别恋,因爱生恨,残忍地打死了女友,女友的母亲也跟着遇害,被告人还窃走钱财。对该起恶性故意杀人案,3月31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60.7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与被害人韦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9月11日晚上两人坐在路边闲聊时,韦某接到男朋友徐某打来的电话,陶某因此怀疑韦某与徐某仍保持着男女朋友关系,并与陶某发生争执。陶某非常气愤,独自一人骑车回到家里,并从家里带了一卷透明胶带去找韦某理论。
当晚11时许,被告人陶某敲门进入韦某家里。一进门便用手箍着被害人曾某(系韦某母亲)的脖子,拖其入房间后按在床上用透明胶带将其手、脚绑起来,将其嘴封住。与此同时,陶还用曾某的手机发短信催韦某回家,并用拳头击打曾某以告诫她不要叫喊。当晚12时许,韦某回到家并敲曾某的房门。陶某打开房门,以制服曾某的方式将韦某制服。为了让韦某说话,陶某将其嘴上的透明胶带扒开。两人一边抽烟,一边争吵。
此时,韦某的男朋友徐某又打来电话,陶某想到自己在韦某身上花了那么多钱,还被韦某欺骗后,便又将胶带封住其嘴和鼻,用手掐、用毛巾勒其脖子,用拳头击打其头部太阳穴位,抓着其头发将头往墙上撞,用脚踩其颈等手段,将韦某殴打致死。陶某确信韦某已死亡后又从韦某家窃走现金3200元后便离开被害人家。经法医鉴定,死者韦某系严重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死者曾某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目无国法,为泄私愤,采用胶带捆绑及勒、卡脖子等方式故意杀人,并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杀人之后窃取被害人家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