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五年中本部分所占分值约11分。司法考试对本部分的考查特点是综合性强、知识
点涉及面广,试题设置灵活。因此,考生在掌握相关法条的同时,应加强对司法制度基本理
论的掌握。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第四章第二节“律师”中,新增考点“律师宣誓制度”。
补充说明:
2011年、2012年的大纲中新增的考点中,部分在考试中未涉及,这些对于今年的司法考试仍有重要的考查价值,故对此类考点进行列举,望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仍予以重视。
2011年大纲新增考点:司法改革
【法律法规增删、修订说明】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第二次修正);
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1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30日司法部令第125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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