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唆9岁儿子盗窃 别判拘役五个月

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广西南丹县城关镇的潘扩锡,1998年、1999年两度因赌博被南丹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2000年因盗窃被天峨县公安局拘留15日,2010年9月又因盗窃被天峨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近日,其因教唆其儿子盗窃,被天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0年9月24日,被告人潘扩锡带其九岁的儿子小潘从南丹县来到天峨县城区实施盗窃。14时许,父子俩窜到天峨县六排镇塘英大道56号扬子地板专卖店一楼,潘扩锡假装问价钱,指使其儿子小潘进入门面收银台盗窃东西,小潘在收银台电脑桌下的抽屉里盗走店主韦某的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975元及手机、信用卡等物,总价值1255元。得逞后二人走出门外,父子俩搭乘三马车到往南丹方向路口等车回南丹县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扩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2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