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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命题思路大猜想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即将出来,如何使用能使2010年司法考试新大纲起到更大的指导作用,成为许多考生关心的问题。司法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的指导核心,超出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因为占分值的比例很小,不会对司法考试得通过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它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来说,每一年得司法考试大纲在内容上变化不是很大,但也并不排除有些内容或是考点上的微小变化。所以对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花费一些时间做学习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介绍使用大纲的方法,期望介绍的方法对众多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2010司法考试新大纲要体现淘汰性考试的特点。

所谓淘汰性考试,就是要通过司法考试来淘汰不合格的人,防止二次危害当事人。考生要注意考点的核心问题和边缘问题。核心部分是司法考试的基础,边缘部分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决定因素。司法考试注重法律方面的边缘问题,因此考生要调整思维,在边缘部分下功夫,例如大家都知道刀枪棍棒是凶器,那么老鼠药是否属于凶器?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了解自己还有什么知识点没有掌握。应知应会与不知不会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应知应会的知识点大家都可以掌握,达不到选拔人才的效果,不知不会的内容才是能否通过司法考试的决定因素。

第二,2010司法考试新大纲体现法律职业能力,因为司法考试属于法律职业考试。

这要求法律工作者法学功底扎实、视野宽阔、法律能力全面。司法考试的难度首先在于考生有没有掌握基本知识,其次还在于是否可以将基本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例如今年上海世博会开幕了,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很多规定,购买刀具、耗子药等需要实名制登记;不允许将衣服晾在房屋外面等等。如果市民认为这些规定干扰了自己的生活,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上海市政府?这些都需要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学基本原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010司法考试新大纲特点:

1、2010司法考试新大纲是命题的唯一依据;

2、以法科本科毕业生所学知识为基础;

3、知识点平衡、强调以通说为准;

4、避免直接出现知识点,避免偏题、怪题;

5、题目突出,强调实例性和综合性。

(帮考网教育资讯)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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