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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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事厅获悉:在2009年全省
公务员招录中,通过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了2008年度
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报考了江西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审判辅助岗或检察辅助岗的考生,可在公共科目总成绩基础上加20分。需要加分的考生,可就近到设区市一级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10日8时至12日17时。
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只能在报考38个县(市)法院、检察院职位时才可加分。
大江网-江西日报・罗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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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