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种类。
理解:不同形式的公司合并、分立的相互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国家司法考试后果,并对实践中公司合并、分立的国家司法考试效力等问题作出分析认定。
考试内容:
公司合并的种类(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 公司合并的程序(合并协议 对债权人的通知 合并公告 对债权人的救济) 公司合并的后果(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影响 合并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公司分立的种类(新设分立 存续分立) 公司分立的程序(分立协议 对债权人的通知 分立公告 对债权人的救济) 公司分立的后果 (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影响 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分立后公司的连带责任)
1.公司合并(强强联合):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
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C;
新设合并会灭失原来各方的无形资产,例如,索尼和爱立信合并,就采用了原名称的机械相加,索爱。
(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甩包袱):
派生分立:A=A+B;B公司的人格派生出来,A的人格继续存续;
新设分立:A=B+C;A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
公司分立 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减资(变相弥补亏损)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甲公司现有净资产6000万元,拟对外进行投资,董事会的哪项意见是不正确的?
A.甲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B.甲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C.甲公司向其他公司的投资,经过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股东会都有权利决议。
D.章程记载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甲公司向其他公司的累计投资额可以是4000万元
【答案】BD
【解析】公司转投资对象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不能因投资而承担无限责任,因此,A对,不选择;B错,选择;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因此,C对,不选择;章程规定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50%,因此,D答案错误,应当选择。
2、衡水老白干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酒类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现公司股东会做出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些决定是不符合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
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
B.向丙卫生洁具生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
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
【答案】AC
【解析】公司转投资对象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不能因投资而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公司不能投资于合伙企业。因此答案A的叙述是错误的;另外《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国家司法考试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答案B的叙述是正确的;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所以该公司不具备净资产的条件,只有1000万元,所以答案C叙述错误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D答案减资后仍然高于法定的最低资本要求3万元,所以D答案的叙述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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