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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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木马植入公司服务器及核心开发计算机中,致使公司客户计算机感染木马程序,另向公司强行索要200万美元。本网近日获悉,32岁的葛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敲诈勒索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21日,葛某某在朝阳区光大名筑小区内,将木马程序植入北京某公司服务器及核心开发计算机中,非法获取存储于上述计算机中的视频转换软件dvdfab的源代码,并对该公司产品dvdfab(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加入木马程序,致使从该公司网站下载购买上述软件产品的数名客户之计算机感染木马程序,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8万余元。后葛某某于同年9月26日至10月19日间,给该公
司法人代表冯某发送数封电子邮件,以将该公司核心软件dvdfab源代码发布至公司同类竞争网站相要挟,向冯某强行索要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38万余元,冯某未给付。
公诉机关认为,葛某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他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系统内存储的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增加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另葛某某为牟私利,勒索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