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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关注司法动态,将及时为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发布相关信息。
 
会议指出,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近5年来,平均每年救助受灾群众6000万至8000万人次。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条例草案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与受灾人员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草案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准备措施,确立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机制和受灾人员灾后生活救助制度,强化了对救助款物的监管。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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