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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商法:上市暂停

发表时间:2013/12/4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3司法考试商法:上市暂停。在历年司法考试中,商法都是丢分比较多的部分,国家司法考试网的编辑在此为各位考生收集整理了商法的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上市暂停又称“停牌”。证券管理机构对上市证券采取的暂停上市措施。上市证券的发行人存在法定暂停上市事由时,证券监管机构决定暂时停止该发行人上市证券的交易,在暂停事由予以排除之后,再恢复其证券的上市交易。依据中国《公司法》第157条的规定,股票上市停的事由包括: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其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国家司法考试 教育  网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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