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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犯罪更可恨 抢劫学生获重刑

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因缺少钱花,心生歹意多次到学校抢劫学生财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4月18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何安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9年12月初,被告人何安乐伙同周兵、陈鹏红(均另案处理)二次窜至安福县横龙中学校内,采取威胁、脚踢、耳光的方法,强索多名学生的财物。12月17日晚上6时左右,何安乐又伙同周兵、陈鹏红翻墙进入横龙中学校内,后由周江(另案处理)送来二根钢管,由何安乐、周兵各拿一根,四人一起来到男厕所里,由周江、陈鹏红守住厕所门,何安乐、周兵向学生要钱,有两个学生直接给了钱,另几个学生被搜得几元钱。其中几个学生因反抗,被何安乐、周兵殴打。之后的一天下午,何安乐伙同周兵、周江在横龙街上叫住三个学生,并把他们叫到横龙小学的操场上要钱,何安乐与周兵用脚踢了两个学生,还打了他们的脸,并从他们身上搜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安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何安乐等人的犯罪行为给学生身心造成了伤害,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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