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刑法》考点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知识要点】
1.如果只是容留、介绍幼女卖淫,则不成立本罪,仅成立容留、介绍卖淫罪。
2.引诱幼女卖淫,同时又容留、介绍卖淫的,应分别认定为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编辑推荐: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法条变点汇总
更多关注: 考试教材 在线模考 报考指南 历年真题
(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