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苏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接司法部通知,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今日公布。今年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考生可登陆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或拨打声讯电话16899800、16839800查询成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查询成绩,可与报名地市司法局联系或与省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025-83591348。

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自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待司法部公告确定。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