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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新增53处 删除20个知识点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06年全国司法考试大纲于3月30日公布。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告诉记者,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中增加了53处知识点,“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会议程序”等宪法概念第一次进入司法考试范围。

    据了解,今年是全国司法考试实行的第五年,从近期出台的司法考试大纲来看,也是考试内容变化最大的一年,大纲增加了53个知识点,删除了20个知识点。李仁玉教授分析,由于我国越来越重视全国人大在国家法制运行中的作用,因此在宪法内容的考核中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等内容。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方面的内容。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中,增加了去年一些新通过的法律,如《公务员法》、《治安管理法》等。

    另外,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在商法方面的改动很大,特别是公司法方面的改动更大,考生一定要引起注意。

    李仁玉还说,本来以为今年的司法考试中《物权法》会是考试重点,但因为《物权法》没有通过,因此民法知识点的变化就不大了。

    另据介绍,司法部组织有关专家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新大纲有14科目有增删,主要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等。其中,变化最多的是商法,共18处增删,其次是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共15处增删。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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