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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综合症与精英司法梦

发表时间:2013/12/9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司法考试只考结果,不考过程。这结果是法条记忆的结果,过程是法学教育的过程。法律品格的培养,法律意识的熏陶,法律技能的掌握,法律思维的养成,法律逻辑的训练,都需要一定的时日,不能一蹴而就,来个急就章。

    一位考生在司法考试后网上发帖,声称要状告司法部,理由是司法部把他的“肚子搞大了”――因为他用几个月时间备考,没时间锻炼身体,腰围大了一圈。这当然是笑谈,众人笑过之后,这个玩笑也就小浪花似的消失了,哪里会有人真告。

    每年令人筋疲力尽的统一司法考试结束之时,参加考试的士子大多悄没声息。他们休息几天之后缓过精神,该干吗干吗,一切被应试打乱的阵脚又重新扎稳。待到成绩公布之时,大部分人还得第二年卷土重来。有如此几年反复参加考试的,每年一次阵痛,硬是越不过那个龙门,真是五内俱焚,苦不堪言。

    不过,用司法考试折腾折腾人可不是多余的。毕竟,要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素质,不能不用这类考试抬高司法之门的门槛,否则司法界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局面啥时候能得到治理?有了这类考试,多如过江之鲫的法律人才有了一个筛选机制,精英司法梦才可以悠然做下去。

    放水症与精英司法梦

    司法考试是最引人瞩目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每年举行一次。它的前身是司法部组织的律师资格考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律师资格考试早就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难度之大已经出了名,及格率很低,能够通过考试,不下点工夫不行。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是后起之试,难度小得多,尽管也有考不过的,毕竟及格率偏高,起不到筛糠见米、吹壳露谷的作用。于是乎在众人鼓噪之下,2002年三试合一,成为现在的统一司法资格考试。

    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是精英司法梦的产物。有司法考试之前,常听到议论说,律师是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考上来的,法官、检察官没有经过这种难度的考试筛选,那素质“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为了将法官、检察官的门槛起码抬高到与律师一般齐,便有了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接下来难题就来了,最初几年司法考试及格率很低,地方司法机关叫苦不迭,起劲嚷着要降低考试门槛、抬高及格率。那原因很简单,本院未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中,硬是没有几个能够通过考试,司法人员有青黄不接之虞,怎不叫人眼馋心急、浪花飞溅、怨声四起?特别是,西部地区司法人员有断档危险,不提高及格率,有资格执槌司法的人快要没啦!其实,各地司法机关本来不该有如此反应,尽管司法考试及格率低,但考生人数可以用“满坑满谷”来形容,庞大的考生人数乘以及格率,每年通过的人数早已是车载斗量,司法后备人员的队伍十分庞大,怎么还喊“缺人、缺人,不得了”呢?细分析那原因,不外乎:通过司法考试的,不一定进得了司法机关(没关系进不去);进得了司法机关的(往往需要有点关系),又不易通过司法考试。

    也许有看官嚷嚷啦:这话不对啊,不能排除另一可能性――通过司法考试的不愿到司法机关工作。这话说得也是,只不过,这也不是提高及格率该解决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提高司法机关对法律人才的吸引力来解决的问题。提高考试及格率,只会打破精英司法梦,与设立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初衷相悖。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个定律起了作用?还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考生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相信考试部门故意“放水”的可能性更大。两年来司法考试及格率逐渐攀升、去年更是大幅攀升,且看:2002年司法考试通过率是6.68%,2003年是8.75%,2004年为11.22%,2005年为14.39%,2006年达到约17%,2007年达到约20%。 2008年一跃成为30%左右!按照这个进度,岂不是:2009年通过率40%左右;2010年50%左右;2011年60%左右……;到2015年就达到100%啦。到那时候,精英司法梦也就彻底破灭了。

    让人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准去达到通过考试的标准,还是降低标准去迁就这些人目前的水准,并不是哈姆雷特式的两难选择。

恶补症与法律本科教育

    我常感讶异的是,那些不久前才刚毕业于深府名校的法律人或者在读不错的法律院系的研究生投奔校外的司法考试辅导班,他们寄希望这些辅导班指点迷津以便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他们在校园外进行“恶补”,几近癫狂。我更疑惑地看到有为数不少的法律院系的学生通不过这个考试,把应考司法资格看做畏途,这是否意味着法律本科教育的失败?

    法律本科教育,对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的要求并不严格。对学生学习的要求不严格,平时考试难度也不大,教师判卷还慷慨放水,将明明应当判为不及格的卷子都判为及格,把及格的卷子提为高分,以便学生将来四面八方求职时有个好成绩单,或者为了迎合学生,使学生评教时有个佳评如潮的效应,甚至有为了掩饰由于太多学生不及格可能引起的教学失败的推测。四年下来,学生基本功并不扎实,一碰到猛考基本功的司法考试,人仰马翻,船倾舟覆,还有啥值得大惊小怪?

    其实,司法资格考试并不难。司法考试分四张考卷,分四场考完,试卷一,综合知识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也,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也,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这三张卷子上黑压压、密麻麻布满机读式选择题。第四张考卷为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和论述题,是笔答式考试题。这些考卷主要考的是法律基本知识,有现成法典的,尤其是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也就是说,司法考试考的都是“记问之学”,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是考记忆力(还可以拉上十分浅易的理解力作陪)没什么学术含量,只要肯下功夫去记忆和理解,考试时不难认准正确答案,抓紧时间用2B铅笔在机读卡上涂抹一气,或者在笔答卷上迅速行文,然后就等着眼望旌旗动、耳听好消息吧。

    要说“难”,司法考试“难”在考多而杂,题博而细,不下点工夫去记熟考试范围内的大部分内容,过关的希望有点渺茫。光记熟还不够,考试时不眼快手疾,抓紧时间作答,就等着放榜时灰头土脸、垂头丧气吧。

    无论过去的律师资格考试还是现在的司法资格考试,都流传着一个说法――“博士生考不过硕士生,硕士生考不过本科生”。这个考试经不起推敲和分析,它压根儿就不是考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法律难题的能力,学问太大对于这个考试反而是障碍,遇到题目想得太多,思虑过繁,反而会答题出错,弄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

    司法考试只考结果,不考过程。这结果是法条记忆的结果,过程是法学教育的过程。法律品格的培养,法律意识的熏陶,法律技能的掌握,法律思维的养成,法律逻辑的训练,都需要一定的时日,不能一蹴而就,来个急就章。多年来,许多非法律院系的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捧着几部司法考试指导书昏天黑地、日月无光地猛背一气,然后走上考场“可归路”,一阵风卷残云般狂答,斩将搴旗,胜利过关,成为有司法从业资格者,他们中有的甚至摘冠,成为一个地区司法考试第一名。这足以说明,司法考试真正考的是记忆力和为了在记忆中留下应考所需要的记忆存留而下了多少工夫。司法考试是个办法,但用这种考法来选拔法律人才,实在有点缘木求鱼。英国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经说过:“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经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看到这里面“需经长期的学习”一语,再对照我们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人才筛选妙法,真忍不住涕泪滂沱。

    更糟的是,这种只考头脑中积累了多少记忆残渣的考试,完全考不出应试者的品德。这继承了古代科考取士的缺陷,唐太宗时吏部尚书杜如晦就曾指出科举考试可以考查言词文笔而不能考查人品,在考试中加大“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的题量和分值,也只不过让考生把相关内容多背一气,根本进不了内心。

    我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但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侥幸通过。这两种考试无大差异,想通过的话不需要太高智商:用几个月“输入”再用两天“输出”,会做的题,一眼扫过,捉笔就答,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要是前思后想,犹豫不决,学妇人之仁,就只好完蛋;不懂的,用连蒙带猜的功夫,完成新东方英语教学传授的“不会也对”的伟业,这就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要诀。司法考试,你会说难不?我为那些一头钻进司法考试辅导班的朋友感觉气馁,甚至想在夜半为他们号啕,他们还真以为司法考试有什么秘籍可传呢!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是这种考试只是法律从业人员的入门考试,虽然通过率有限,但通过者不过算是了解了必要的基本知识罢了,还算不上法律精英。司法机关应当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中认真筛选,通过司法考试的徒有虚名的“法律人才”,可是一个为数庞大的队伍。

饕餮症与考试经济

    司法考试养肥了一大帮人。

    各种招牌的司法考试辅导班在每年四月份就隆重开课了。大批面容焦虑而又满怀憧憬的应试士子,背着皮包,拉着行李,从四面八方涌来,风尘仆仆地奔向各个辅导站、培训点。辅导站、培训点周围旅馆爆满,餐馆火爆,许多闲置已久的礼堂变得人头攒动,一片繁荣景象。这就是考试经济,值得刮目相看的是,在如今金融危机背景下,司法考试辅导班也有拉动内需、出手救市之功,世人不可不知。

    组织培训、辅导的,都是眼光敏锐、头脑灵活的人。他们收费很高(收费不高还不行,让人疑心没有本事弄到真题)、放出“保过”的气球、使出“透题”的暗示,使天下士子熙熙攘攘入我裆中矣。这本来就类似于骗子与傻子联袂进行的游戏。

    司法考试辅导是个大蛋糕,那些尊奉“行胜于言”信念的人已经饕餮了多年。甚至在司法考试实行之前的律师资格考试时代,就已经风风火火办班收费了。这种培训,只需要租好场地、安排好食宿、请来辅导教师,招来学员,就可以隆重开课。租场地、请教师是需要一笔支出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路办下来,收入远远大于支出。这几年办辅导的,钱多得都有点可耻了,也许梦里都在数钞票、笑出声,把窗外觊觎多时的小偷吓跑。

    多年来,的确有许多透题的传闻在辅导班内外流传。这个传闻对辅导班主办者不是坏事,借助这个传闻,可以吸引更多投机取巧的人来花钱套题。本来,许多参加辅导班的人,就是想寻个捷径,以便事半功倍地通过司法考试。但也有明眼人一针见血,在网上议论:“据悉各个培训学校在8月份之后都会折腾出一系列的‘绝密题’、‘预测题’,糊弄考生。其实,最后一个月应当把前面的复习成果再次巩固,而不是盲目累加知识点。其实,大家回头看一看万国、三校2006年8月份的最后几套题,除了牵强地靠了几个知识点的边,哪有什么泄题?但是那几套卷子,害学员耽误了多少时间?”

    不过,司法考试题目确曾泄露过,至少有一次被查实是千真万确的:2007年,一个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志在司法界大有作为的深圳考生,因两次参加司法考试都铩羽而归,其继母调动司法部的老熟人林建东窃题相助。太过讽刺的是,林建东竟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专门负责全国司法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查处工作。林公不但将题目泄露给那位深圳考生,还想用此“奇货”额外发笔小财,于是向他人兜售(卖得有点便宜,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之嫌),结果一传十、十传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题目成为考前几乎人人知道的内容,要不是宁波一监考老师有一双慧眼,那些做贼舞弊的就都混进司法队伍或者充当律师在法庭内外“匡扶”起正义来了。泄题传闻竟是真的,这还不够惊悚?

    据说曾有出题人参与司法考试辅导,信息直接来自马嘴,在司法考试辅导中,这最为叫座儿;稍显逊色的,是出题人的耆旧良朋从他那里套来题目参与辅导,被称为“有信息的”;还有的,并不知道题目,但善于依据以往考题总结规律,对出题人也多有了解,押题准确率较高,这算是中规中矩的,一切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怕谣诼四起。我的一些朋友,身为教授、副教授,研究本学科司法考试出题规律有年,给辅导班授课有年,全国各地趴趴走,口才极佳,口碑极佳,从四月份开始就投身司法考试培训,为那些迷途羔羊指点迷津,一直忙到司法考试开考,挣个盆满钵满,司法考试自有黄金屋,司法考试自有颜如玉,谁曰不然?

    我曾经见过台湾朋友,谈及台湾司法官考试很难,司法官考试辅导班也有不少,但都是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人辅导,绝对不会有大学教授参与培训。我想那是因为台湾教授少,声望高,学问大,收入丰厚,不屑进行这类辅导,以免降了身价。大陆则不然,教授多,收入薄,在这米珠薪桂、房价腾跃的新时代,搞学问的收入常如涓涓细流,何时能过上体面生活,要想日进斗金,非到司法考试辅导的讲台叱咤风云不可,这也是绕不过去的特别国情,值得掬一把同情的泪。

    由司法考试引出的综合症,还不止这些,要不打住,只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为了厉行节约,避免纸张油墨浪费,就此搁笔。拜托各位看官今晚能做个好梦,梦见我阁下陡然成了“三笑”名师,趁机点了个小秋香,赚个大林肯,载得美人归,梦中笑醒两三回。人生愿望,不过如此。

    无以名之,谓之“妄想症”可也。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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