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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点6

发表时间:2014/1/13 13:58: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网校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点供大家参考,希望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第六部分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容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实质就是法治为民。

二、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

(一)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

(二)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

(三)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

(四)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执法为民是我国法治赢得广大人民认同、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

(一)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

(二)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具体化。

(三)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规定明确化。

(四)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从更深层面上展示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内在追求。

(单选题)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4题)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答案】(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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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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