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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条件“过期” 解除合同“没门”

发表时间:2013/11/29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李华在宋庄镇租了一间门脸房,租期为十年,由于经营不善合同又还未到期,便将房屋转租出去了,房东知道后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宋庄部分地区面临拆迁,房东以私自转租为由要求解除与李华的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在得知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后,应在6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再以承租人私自转租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就有违法律规定了。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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