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掌握P504)
1、股东会:权力机构(职权P504)
召开临时会议的条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提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例题】(2005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作出决议,应当:( )。
A.经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答案】D
2、董事会: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13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职权P505)
【例题】(2009初)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
A.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修改公司章程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答案】ABDE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