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4.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七)亏损的结转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八)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述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应减免的税额一允许抵免的税额
(二)来源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1.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