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第四部分法律知识第五章税法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笫五章 税法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例题7·多选题】(2007年试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国有企业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所谓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所谓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3.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
主要在于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例题8·单选题】某外国租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 该公司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收入10 万美元,在其本国取得租金收入 100 万美元。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向该公司征收预提所得税数额为( )。
A.2 万美元 B.3 万美元
C.22 万美元 D.33 万美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100*20%=2万元。
【例题9·单选题】(2008年试题)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3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收入总额
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
(三)不征税收入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了企业的免税收入(具体项目见税收优惠内容)。
(五)准予扣除的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有: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l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法律规定不得计算在内的除外;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法律规定不得计算在内的除外;
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并按照规定摊销的,准许扣除;
6.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不得扣除的项目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⑤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⑥赞助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3.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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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