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之税法,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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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 |
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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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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