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市场业务
1.含义
货币当局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政府债券以控制货币供给和利率的政策行为。
2.调控方式
3.优缺点
4.公开市场业务发挥作用的条件
(1)金融市场必须是全国性的,且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可以操作的证券种类必须齐全并达到必需的规模;
(2)必须有其他政策工具的配合,如存款准备金制度。
(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1.存款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率
(1)存款准备金: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
(2)法定准备金率:金融机构按法律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
2.调控方式——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有效地控制派生存款的总量,控制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
3.政策效果
(1)通过货币乘数影响货币供给,即使法定准备金率调整幅度很小,也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巨大波动;
(2)即使法定准备金率维持不变,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
(3)法定准备金率的调整也会影响超额准备金。
4.局限性
(1)调整效果较强烈,不宜作为中央银行日常调控货币供给的工具;
(2)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心理预期都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而有固定化的倾向;
(3)对各类银行和不同种类的存款的影响不一致,因而货币政策实现的效果可能因这些复杂情况的存在而不易把握。
(三)再贴现率
1.再贴现与再贴现率
(1)再贴现:中央银行再贷款。
(2)再贴现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放款利率。
2.再贴现政策
(1)短期:再贴现率的调整。
影响商业银行借入资金的成本,刺激或抑制资金需求,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
(2)长期: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
对要再贴现的票据种类和申请机构加以规定,可起抑制或扶持作用,改变资金流向。
3.调控方式
4.政策效果
(1)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
再贴现率升高,意味着国家判断市场过热,有紧缩意向;反之,则意味着有扩张意向,对短期市场利率常起导向作用。
(2)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和超额准备金来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决策。
5.缺陷
(1)调整再贴现率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只能产生间接的效果,其最终效果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反应;
(2)调整再贴现率只能影响利率的总水平,而无法影响利率的结构;
(3)频繁地进行调整会引起市场利率的经常波动;
(4)调整再贴现率不能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的经营意向,对商业银行缺乏强制性影响。
(四)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1.利率政策
央行适时地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以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
2.直接信用控制
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所进行的控制。具体包括:
(1)存贷款最高利率限制——最常使用的直接信用管制工具;
(2)信用配额:对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规模加以分配,限制其最高数量;
(3)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重),为此商业银行必须缩减长期放款、扩大短期放款、增加易变现的资产等;
(4)直接干预。
直接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放款范围等加以干预,如对业务经营不当的商业银行拒绝再贴现;惩罚性利率;直接干涉存款吸收。
3.间接信用指导
(1)道义劝告:央行利用其声望和地位,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通告、指示或面谈。
(2)窗口指导:央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每季度贷款的增减额,并要求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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