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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辅导(14) 2010年审计师考试法律部分第六章

发表时间:2010/9/30 12:34: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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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例题】(2005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

A.3至15人

B.3至17人

C.5至17人

D.5至19人

【答案】D

3、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职权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4.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其成员不少于3人,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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