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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辅导(9) 2010年法律部分第一章

发表时间:2010/9/16 9:58: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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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掌握P408)

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1)重大误解行为

(2)显失公平行为

6、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掌握P408)

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撤销后,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如果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7、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P409)

类型: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欠缺;处分权欠缺;代理权欠缺;债务人同意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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