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2003年4月12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要求有:11项
1.在履行职责时,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2.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3.在履行职责时,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4.在履行职责时,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7.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9.在审计报告中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5.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6.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11.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8.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10.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特殊点)。
知识点九、社会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2009年10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包括五个组成部分:
其中,《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规定:
1.遵守诚信、客观和公正原则,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保持独立性。
2.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
3.履行保密义务,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4.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对独立性概念进行了重点说明。
独立性包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
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