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
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查核存款账户权。
「注意」
1.查核存款账户权: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
2.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行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10000元。若是扣缴义务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5000元。
「注意」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处以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5万。
2.偷税:50%-5倍的罚款。骗税、抗税:1-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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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