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第四章财政法与预算法第二节的内容国有资产管理法,希望本篇文 章能帮助 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 的重点!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一)概念(略)
(二)国有资产 产权界定的原则——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标准(略)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界定
1.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 管理体制: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财政部统一印制。
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以及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项目管理:核准制和备案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
2.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3.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
【例题-多】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A.以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B.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C.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企业
D.清算
E.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正确答案』BCDE
三、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
(一)方式: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审批:
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2.转让使得国有产权不具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重大子企业的国有产权产让,应当报 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三)程序
1.内部审议。
(1)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2)国有独资企业: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3)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清产核资、审计与资产评估。交易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暂停,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才继续。
3.披露转让信息。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4.提出受让条件,审查受让方条件。
5.确定转让方式。
(1)只产生一个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
(2)两个以上受让方时——拍卖或者招标方式
6.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7.转让价款支付与转让收益处置。
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l年。
8.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例题-单】( )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财政部门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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