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汇票
1、汇票概念与分类(P526)
(1)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特征
①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
②属于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本票)
③须经承兑
④付款日不同——见票即付、定日付款
(3)分类: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2、汇票出票(掌握P527)
(1)概念与记载事项
①概念: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②记载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金额;付款人、收款人名称;日期;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汇票上应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
①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②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③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例题1】(2005、2008初)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汇票必须记载的是:( )。
A.付款地
B.出票日期
C.付款日期
D.出票地
【答案】B
【例题2】(2006初、2007初)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地
D.出票人签章
E.出票原因
【答案】ABD
(2)汇票出票的效力
①对出票人的效力——汇票承兑和付款责任
②对收款人的效力——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③对付款人的效力——当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承担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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