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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之税法22

发表时间:2012/9/24 16:03: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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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之税法,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六、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http://www.Examw.com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示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 )。

A.按月征收 B.按季计征,分月预缴

C.按季征收 D.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

【答案】D

2.甲企业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90万元,年终汇算清缴甲企业全年应纳税数额为80万元。对此情况,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甲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B.甲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C.甲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D.在汇算清缴时,对甲企业多缴纳的10万元税款,税务机关应当退还给甲企业

【答案】ACD【解析】注意:原来立法规定的是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现在则明确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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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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