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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专业知识辅导资料(6)

发表时间:2011/5/25 16:45: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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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国际商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国际商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国际商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十一、整合营销传播(IMC)

(一)基本要求

1. 熟悉整合营销传播的战略、整合营销传播的战术、4Ps、4Cs与5Rs

2. 掌握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概念、传统营销传播工具的整合运用、整合营销传播的战略新工具--直复营销

(二)考试内容

1. 整合营销传播理论概述

(1)4Ps、4Cs与5Rs

(2)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概念

2. 整合营销传播的战略与战术

(1)整合营销传播的战略

(2)整合营销传播的战术

3. 整合营销传播工具

(1)传统营销传播工具的整合运用

(2)整合营销传播的战略新工具--直复营销

国际货款的收付

根据《UCP 500》的规定,只有注明"可转让" (Transferable )字样,信用证方可转让。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支款,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转让,即可转让给 几个第二受益人。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但信用证金额、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可以减少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信用证申请人 可以变动。信用证在转让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身的发票(和汇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其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原金额。在替换发票(和汇 票)时,第一受益人可在信用证项下取得自身发票和第二受益人发票之间的差额。另外,信用证的转让并不等于合同的转让,如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第一 受益人仍要对合同的履行负责。在实际业务中,要求开立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人,为了赚取差额利润,中间商可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 由供货人办理出运手续。

2.不可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Credit)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者,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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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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